内蒙古赤峰阿鲁科尔沁旗重拳出击扶贫领域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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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以来,共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98件,立案1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追缴违纪资金28.万元。”这是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纪委监委向全旗人民交出的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半年成绩单。

年以来,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纪委监委紧盯脱贫攻坚政策落地、信访举报、督查调研、资金使用、执纪问责等方面,持续保持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治理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向扶贫项目和扶贫资金伸手、动脑筋、谋私利案件亮剑。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重点。按照中纪委、自治区纪委和市纪委关于集中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有关要求,旗纪委监委积极行动,周密安排部署,制定印发了《阿旗扶贫领域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按照自治区纪委“四个专项”整治问题线索集中排查机制的有关要求,认真梳理排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问题线索,实行台账式管理,定期督办、对账销号。

畅通信访渠道,强化跟踪督办。注重从群众举报、专项检查、网络舆情、干部考核等渠道发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并进行摸底。加强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建立了旗乡两级扶贫和涉农涉牧领域问题线索专项台账。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扶贫领域和涉农涉牧领域违纪问题查处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4类重点查处内容。年旗纪委监委本级受理扶贫领域信访举报10件,全部按规定进行了处置。

针对扶贫干部,开展专项督查。按照全旗脱贫攻坚工作统一部署,旗纪委成立了旗脱贫攻坚工作专项监督组。不定期对各苏木乡镇嘎查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结对帮扶干部、苏木乡镇及嘎查村相关人员精准扶贫政策落实及在岗履职情况进行巡回检查。

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职责缺失、监管缺位、对脱贫攻坚工作不重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在干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执行《阿鲁科尔沁旗脱贫攻坚工作问责暂行办法》《阿鲁科尔沁旗脱贫攻坚工作驻嘎查村干部选派管理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针对扶贫驻村干部履职情况开展明察暗访5轮次,累计诫勉谈话16人次,印发通报3期,点名通报30人次,通报党委1个,约谈帮扶单位主要领导2人,党员干部知责明责,履职尽责意识不断增强。(阿鲁科尔沁旗纪委监委)

来源:内蒙古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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