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市
阿鲁科尔沁旗
“六个强化”助推
“两所”联调联动
为有效推进公安司法“两所”联调联动工作,实现新时代“枫桥经验”本土化,及时调处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内蒙古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通过“六个强化”助推公安、司法“两所”联调联动工作,取得实效。
强化沟通协调
确保联动快捷性
阿鲁科尔沁旗司法局与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通过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沟通交流,双方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和“两所”联动中心工作人员定期召开经验交流会和案情分析会,充分发挥各方职能作用,对有效开展联调联动进行座谈商讨,制定方案预案,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的工作格局,为联调联动工作有效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强化督导检查
确保运行规范性
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阿鲁科尔沁旗司法局抽调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实战经验丰富的公安民警和司法行政工作人员长期入住“两所”联动中心,对移交到中心的案件第一时间进行调处。同时抽调技术水平过硬的民警作为内勤人员,对调处过程进行全程音视频记录,有效确保了联调联动工作的高效性。
强化督导检查
确保运行规范性
阿鲁科尔沁旗司法局、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建立健全领导专项督导体系,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定期到“两所”联动中心进行检查督导。通过实地查看中心软硬件配置、查阅案件卷宗、调取调处过程音视频资料、召开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等方式,对“两所”联动中心的实际运行情况进行常态化督导,有效确保了“两所”联动中心的规范化运行。
强化普调对接
确保调处合法性
“两所”联动中心工作人员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谁调处谁负责”制度,在案件调处过程中,根据案情进展,实时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同时根据案情有效地开展以案释法,让法律知识普及贯穿于调处工作的始终,将各类矛盾纠纷引入法治化轨道,引导群众依法行使权力、合理表达诉求,为联调联动工作的开展提供法治保障。
强化入户回访
提升群众满意度
“两所”联动中心工作人员针对联调案件不同情况,及时组织公安民警和人民调解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入户回访,及时解决调解协议的履行问题,确保调解协议书得到及时有效地履行,最大限度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新的矛盾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出现,构建和谐邻里关系,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
强化建章立制
实现联调长效性
在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和阿鲁科尔沁旗司法局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在各相关科室负责人的和“两所”联动中心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两所”联动中心先后制定并完善了五大工作机制,即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特殊人群管理工作机制、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机制、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案件移交工作机制,为确保“两所”联调联动工作的长效有序运行夯实了基础。
年,“两所”联动中心投入运行以来,共开展矛盾纠纷拉网式排查4次,特殊人群警示教育3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余份,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0余件次,出具调解协议书15份,调解成功率达99%以上,为实现新时期“枫桥经验”本土化,确保“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平安稳定和谐的基层社会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
(阿鲁科尔沁旗司法局供稿)
总编:周良红
责任编辑:诺敏
原标题:《「要创新要实效」内蒙古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六个强化”助推“两所”联调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