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中旗原旗委副书记张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30日讯据最高检网站消息,日前,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中旗原旗委副书记、旗长张海明(正处级)涉嫌受贿罪、贪污罪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检察院向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海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张海明利用担任库伦旗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库伦旗委副书记,科尔沁左翼中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等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利用担任库伦旗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的职务便利,侵吞、骗取公共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个人简历:

张海明,男,蒙古族,中共党员,年3月出生,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中旗人,在职研究生学历,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8月参加工作。

年9月至年7月,内蒙古民族师范学院数学系学习;

年7月至年8月,待分配;

年8月至年10月,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巴彦塔拉中学教师;

年10月至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团委干事;

年3月至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旗委组织部干事;

年3月至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旗委组织部组织组组长;

年3月至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旗委组织部副部长;

年3月至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舍伯吐镇党委书记;

年9月至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旗委常委、办公室主任;

年11月至年10月,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库伦旗旗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年10月至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库伦旗旗委副书记;

年4月至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旗委副书记,旗政府党组书记、副旗长、代理旗长;

年5月至今,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旗委副书记,旗政府党组书记、旗长。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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