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通报2起民生领域典型问题
12月24日,乌海市纪委监委通报了2起民生领域典型问题。
1、乌海市乌达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蒋守立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年,乌达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蒋守立在直饮水平台采购招标工作中,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年5月20日,乌达区监察委员会给予蒋守立记过处分。
2、乌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规划监察执法分局三中队原中队长、综合办原主任关鲁义伪造合同骗取他人财物问题。年9月至年3月,时任乌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规划监察执法分局三中队中队长、综合办主任关鲁义,利用自己管理单位公章的便利,虚构城市围挡设置项目工程,伪造工程合同及收据,以收取工程质保金的方式骗取三名被害人共计元。年11月21日,乌海市监察委员会给予关鲁义开除公职处分。
赤峰市通报6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2月24日,赤峰纪委监委通报了6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一、阿鲁科尔沁旗双胜镇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薄立军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玉米生产者补贴违规发放问题。年,薄立军在任双胜镇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期间,不认真履行职责,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双胜镇双井村村民王某违规获得玉米生产者补贴.36元。年5月,阿鲁科尔沁旗纪委给予薄立军党内警告处分。
二、巴林右旗查干诺尔镇羊场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刘文柱、原村委会副主任部振林违规套取国家公益林补贴款问题。年至年,巴林右旗查干诺尔镇羊场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刘文柱与时任村委会副主任部振林违规套取国家公益林补贴款元,用于村集体支出。年1月,巴林右旗纪委分别给予刘文柱、部振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林西县大井镇东方红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国志虚报套取危房改造补贴款问题。年,在大井镇东方红村实施垦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垦区危房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过程中,东方红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国志利用审核、申报的职务便利,虚报改造对象,套取危房改造补贴款元,用于补充村委会经费。年5月,林西县纪委给予陈国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克什克腾旗芝瑞镇上贵村原党支部书记张学峰、村委会主任孙玉超落实“三到村三到户”扶贫项目违纪问题。年至年,时任芝瑞镇上贵村党支部书记张学峰、村委会主任孙玉超在协助芝瑞镇人民政府落实“三到村三到户”扶贫项目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将扶贫项目交由非贫困户实施,致使元补助资金违规发放。年1月,克什克腾旗纪委分别给予张学峰、孙玉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翁牛特旗五分地镇四分地村原村委会主任申宝安虚报冒领、骗取国家补贴资金问题。年,时任五分地镇四分地村村委会主任申宝安在不符合申报危房改造条件的情况下,以其妻子名义虚报冒领危房改造补贴款元。年至年,申宝安利用其协助镇人民政府统计、申报农业保险、草畜平衡补贴、农作物粮种补贴、取暖补贴等职务便利,骗取国家各项补贴资金.44元。年6月,翁牛特旗纪委给予申宝安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贪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六、元宝山区美丽河镇村建办主任史纪春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多户村民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问题。年至年,美丽河镇村建办主任史纪春在负责全镇危房改造工作、对危房改造户审核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未按照正常工作流程入户核实,致使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多户村民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计元。年12月,元宝山区纪委给予史纪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内容来源: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刘惠
原标题:《内蒙古10人被通报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