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公告

按照国家、自治区、赤峰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要求,为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部署,遵循“应检尽检”“愿检尽检”的原则,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为复工复学提供有力保障,医院检验科PCR实验室已于7月4日通过自治区专家组评审,并于7月7日通过自治区临检中心组织的室间质评考核,现面向社会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

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检测流程:来院前至少空腹2小时,通过自助或窗口挂号,到相应医生处开具“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申请单,缴费后持本人身份证登记进行核酸检测采样。

采样时间:

周一至周五下午2:30——5:30

周日下午2:30——5:30

发热患者遵医嘱

采样地点:一楼大厅西侧室

收费标准: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元/人次

报告周期:无特殊情况24小时内出具检验结果。

报告结果发放方式:

1.门诊检测者携带身份证及收据到检验科自助打印机自行打印报告单。需要盖章的取出报告单后,到检验科采血窗口盖章。

2.住院患者由医生自行打印,陪护人员由住院科室统一领取。

核酸检测范围:

(一)核酸检测“应检尽检”范围

1.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

2.境外入境人员;

3.中、高风险地区入旗人员;

4.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

5.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

6.监所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

7.中、高风险地区返回我区的大中专院校教职工和学生;

(二)核酸检测“愿检尽检”范围

除上述规定外的其他人群,自愿进行核酸检测。

核酸检测注意事项

1.采样前请清水漱口,2小时内避免进食;

2.采样前30分钟请勿吸烟、勿喝酒、勿嚼口香糖等;

3.进入采样场地前,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身份登记及流行病学调查;

4.被检者必须佩戴口罩,同时准备一个备用口罩;

5.所有等候检测人员要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交谈;

6.采集完毕后立即洗手或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擦拭双手,戴上备用口罩;

7.采样、取报告时需携带患者身份证及收据,人证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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