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早上7点30分,内蒙古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南市场十字路口附近,突然冒起了滚滚浓烟。令人惊骇的一幕出现了——一辆白色轿车车内燃起熊熊大火,一边窜着火焰,一边继续向前行驶。
这辆“火车”经过之处,沿途的车辆和行人纷纷闪避。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导致如此大火?消防员赶到后,扑灭了这场大火。从车内还救出两人。
经过缜密调查,当地警方做出了情况通报:原来这起车辆起火事故,竟然是因为车内一男一女因情感纠纷发生争执,男子在车内点燃易燃物导致着火,致使二人不同程度烧伤。目前,医院接受治疗,均无生命危险,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因为简单的感情争执,就能在车内纵火。而且完全无视自己和女友都在车内。这名纵火男子真可谓“危险人物”。难怪网友们直呼:还是趁早远离这样的男人吧。“极端的人太恐怖”
这样的人,首先是没有控制自己情绪的能力。在情绪失控时,往往会做出无法预测的事情。强者愤怒,指向更强者。弱者愤怒,却拔刀向更弱者。所造成的巨大社会危害,往往需要付出百倍的努力去弥补。
那么这名纵火男子的行为构成什么犯罪呢?这要从其动机分析。首先,其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已经构成放火罪。如果其动机是杀死其女友,那么还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因此受到刑法处罚,罪有应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