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下午,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岗勤中队在天山城区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春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
14时50时许,在对一辆号牌为蒙DFT***号小型汽车驾驶人进行酒精快速排查测试时,发现该男子有酒驾嫌疑,依照法定程序,民警让其出示本人驾驶证及车辆行驶证,并将其带回大队进行处理。
在办案中心,民警用酒精测试仪对该男子进行呼气式测试,结果显示酒精浓度为76mg/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差一点达到醉酒标准。
民警在通过公安交通综合应用平台核查信息时,又发现该男子出具的驾驶证上的照片与综合应用平台显示的不一致,在证据面前,杨某某主动交待了自己并未取得驾驶证,其出示的机动车驾驶证的照片是杨某某本人,但证件其他信息皆为朋友赵某某的,该驾驶证是自己借朋友赵某某用来扣分的,没想到本人不到场签字扣不了分,回家后便动起了歪脑筋,将朋友赵某某的照片替换成了自己的照片,企图用来逃避交通违法的现场处罚。
违法嫌疑人杨某某,男,年9月出生,汉族,初中文化,阿旗天山镇双井村人。因无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杨某某合并处罚元,并将案件移交刑警大队做进一步处理。
来源:阿旗交警
编辑丨李仁龙
编校丨魏汉中
主编丨唐建权
审核丨于小村
出品:内蒙古警界全媒
原标题:《这个小伙不仅酒驾,而且还……被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