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顺陶格陶:
把群众的小事办好
就是大事
他是守初心、坚信念、始终兢兢业业为民服务的调解能手,他是司法行政工作岗位上默默工作27年的法治铺路人,他是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巴彦温都尔司法所所长、三级主任科员那顺陶格陶。他先后荣获司法部“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个人”,司法厅“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那顺陶格陶(左一)
人在哪里就把法治
带到哪里
寒来暑往,秋去冬来。在赤峰市阿鲁科尔沁广袤的草原上,不仅写满了千百年来牧民们婉转动人的故事,也书写着那顺陶格陶的27个法治春秋。
年,那顺陶格陶成为了司法行政系统的一名干部,为了给牧民们上普法课,他总是随身携带着公章、公文和普法材料骑着摩托,奔忙在巴彦温都尔苏木多平方公里的土地上。
无论走到哪里,遇到牧民们在劳动他都会主动搭把手,就像干自己家的活一样,牧民们也从未把他当外人。
他就是这样一边追着勒勒车普法,一边吃着草原上的“百家饭”,始终以最高效的方式化解牧民的矛盾,将中国法治精神传递到每一座蒙古包,用行动诠释“人在哪里,就把法治带到哪里!”的使命担当。
以理服人,以情动人
作为一名老党员、资深调解员,那顺陶格陶始终告诫自己,不要忘记自己就来自于老百姓,应当深怀爱民之心,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始终将群众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20多年来,每次他接到电话报案后,都会火速赶往现场,安抚牧民情绪,找到矛盾焦点,将一触即发的态势控制住,及时快速有效地调处,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每一次纠纷调解,他都争取做到以法育人,以理服人,以情动人,用自己的责任心与实际行动去获得当事人的信任,从而消除纠纷化解矛盾。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年进入阿鲁科尔沁旗司法行政系统以来,那顺陶格陶始终坚守基层司法所一线,27年来,他累计调处各类民间纠纷余件,调处成功率达98.6%,制止群体性械斗13场,防止民转刑案件8起,为国家、集体和牧民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余万元。
牧民们心中都有一杆秤,定夺着正义与公平,那顺陶格陶用法治维护着他们心中的安宁,用法治精神守护着这片草原的和谐和安宁,诠释着一名共产党员的责任和担当。
自治区法治宣传中心编制
原标题:《(第期)那顺陶格陶:把群众的小事办好?就是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