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旗推广应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场所码”的紧急通告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外防输入”风险居高不下,为高效精准做好全旗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最小单元防疫管控措施,现就在全旗推广应用“场所码”通告如下: 一、“场所码”功能 “场所码”为 二、“场所码”使用范围 (一)全旗所有交通枢纽(含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出入口,核酸采样、集中隔离点以及转运车辆; (二)全旗所有药店、个体诊所、酒店宾馆、商场超市、景区、农贸市场、培训机构、文体娱乐、理发洗浴等经营性场所; (三)全旗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政务服务大厅、学校、托幼机构等场所; (四)其他公共场所。 三、“场所码”申请流程 打开“国家政务平台” 四、推广使用要求 (一)各苏木乡镇、街道,各行业监管部门要督促指导纳入使用范围的公共场所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于19日前完成场所码申领并张贴于门口明显位置,安排专人指导监督工作人员及群众先扫码后进入,对于未成年人、老年人、视障听障残疾人以及没有智能手机的群众仍保留纸质登记服务。 (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专门人员开展监督检查,对拒不执行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场所经营者和责任人责任。 (三)各苏木乡镇、街道要引导近14天来阿返阿人员登录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