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有奖
如发现房前屋后、田间地头、农家院落有罂粟、大麻等植物,请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经查处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属实者,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禁毒办出台的《内蒙古自治区涉毒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赤峰市涉毒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规定,可获1千元至3万元的奖励。
普及知识
8月份至9月份是罂粟、大麻的结果期、成熟期,部分群众不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私自在门前院后、牲畜大棚、田间地头、废旧厂房等地方种植罂粟、大麻,用于药用与食用,或用于观赏,即使不是拿来制毒贩卖,以上行为都已经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我国《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非法种植罂粟、大麻作了明确的规定,一旦种植将受到国家法律的制裁。罂粟和大麻、古柯并称为三大毒品原植物,我国法律规定,一株都不能种,种一株就是违法。
法律规定
根据《刑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三千株以下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非法种植、买卖、运输和使用罂粟可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奖励兑现办法
举报人自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3个月以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禁毒大队领取奖金;逾期不领或拒不提供身份证件者,视为自动放弃。
举报方式
1、通过拨打或-电话举报;
2、通过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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