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重在基层,基层治理必须依靠法治。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岚县上明乡严格落实省、市、县决策部署,全面承接下放执法事项,积极探索和开展执法行动,统筹各方力量,通过“四个一”举措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切实解决“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的难题,充分发挥属地管理优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基层治理能力获得显著提升。
一、统筹力量,建立一支队伍,明确谁来执法
有机构有人员。统筹辖区内各领域执法力量和派出所、司法所、自然资源执法中队、市场监管执法中队等派出执法机构和乡镇执法力量,组建了一支共22人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由乡长担任执法队长,分管副职、派出所所长担任副队长,综合执法大队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职担任,建立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