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会副主任吴团英一行到阿旗进行执

7月9日至10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团英带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办室负责人赴阿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进行执法检查。赤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骆秀燕,旗领导于伟东、孟晓冰、凌河、裴焕斌参加执法检查调研。在阿鲁科尔沁草原游牧系统浑都楞核心区,吴团英一行实地调研了游牧区发展和保护情况,入户调研了奶制品、酸马奶民族传统食品工艺和好来宝等民间说唱艺术传承发展情况。在旗文旅体局,详细了解了蒙古汗廷音乐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情况,观看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蒙古汗廷音乐》。在调研中,吴团英强调,有关部门单位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始终保持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加大草原生态保护力度,进一步深刻挖掘游牧文明内涵,按照“在发掘中保护、在保护中传承”的发展理念,在实现保护与发展共赢上探索实践,让这里的游牧生产方式历久不衰,成为全国唯一一块原汁原味保留蒙古族游牧生产生活方式的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地。吴团英强调,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宝贵的精神财富,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增强民族凝聚力、繁荣社会主义文化、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意义。要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主体责任,拿出系统的规划和工作思路,切实做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与研究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少数民族非遗传承人的扶持力度,确保一代一代接下来、传下去。要切实做好蒙古汗廷音乐和好来宝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保护和发展工作,让灿烂的传统文化薪火相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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