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个别居民、商户未经许可,私自将污水管道私接、混接至城区雨水管网,造成管道损坏、堵塞,水质受到污染。针对此项问题阿旗城管局召开班子会议研究讨论。会议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号令、《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1号令、《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一章第四条规定,向已经具备雨污分流功能路段的居民、商户下达“责令停止排污通知书”。
阿旗城管局监察执法一、二大队出动执法人员80余人次、执法车4台。在天元大街、乌力吉木伦大街、查布嘎大街、老渠巷西段、欧沐伦路5条具备雨污分流条件的街道发放“责令停止排污通知书”,截至目前,共计发放“责令停止排污通知书”份,责令存在污水管道私接雨水管网问题的居民、商户在4月15日前完成对违法排污行为的自行整改。
来源:阿鲁科尔沁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赤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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