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阿旗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 旗人大常委会主任凌河,副主任于丽华、宝玉、根柱、秦跃国和18位旗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旗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满仓,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孟和,旗人民法院院长孙秀春,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永祥,旗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旗人民政府办公室相关负责人,部分苏木乡镇人大主席,旗直相关单位负责同志,部分市、旗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于丽华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接受王久生辞去旗人民政府副旗长职务的决定。 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关于阿鲁科尔沁旗年1至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阿鲁科尔沁旗年1至8月份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关于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了《关于批准年1至8月份全旗财政预算调整的决议(草案)》。 会议要求,旗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旗人大常委会批准的财政预算,在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前提下,扎实推进“三大攻坚战”实施,保障全旗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要严格预算执行,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监督,圆满完成财政预算和各项财政任务。要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增强创新力,发展新动能,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更多项目投产达效。要坚持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执行情况的报告》。 会议指出,近年来,旗人民政府坚持体育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方针,在强化保障、普及群众体育、加强学校体育、发展竞技体育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全旗的体育事业得到健康发展。在今后的工作中,旗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把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出发点,全面普及群众体育,加大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力度,增加经费投入,加强体育人才培养,为全旗体育事业营造健康、良好的发展环境。 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全旗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会议强调,旗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生态环保工作,每年组织开展生态视察,并于年末对生态环境保护进行了专题询问。综合看来,全旗生态环境形势稳中向好,环境质量不断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旗人民政府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视察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紧扣“生态立旗”战略,强化问题导向,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高度重视和正视全旗生态保护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强化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和历史担当,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第八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要求,以坚定的信念、过硬的措施,捍卫“蓝天、白云、绿水、青山、净土”,守护阿旗“绿色、纯净”名片。 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人民陪审员名额数的提请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确定人民陪审员名额数的决定(草案)》。
编辑:梁粝元王鹏博毕科新郑广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