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第七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评审命名工作经各地区、各单位推荐、自荐,通过评审、实地考核、征求意见等程序,市委宣传部、统战部、市民委拟命名阿鲁科尔沁旗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等一批单位为“全市第七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年12月23日至12月29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市民委反映。
-
邮箱:
qq.全市第七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评审命名工作经各地区、各单位推荐、自荐,通过评审、实地考核、征求意见等程序,市委宣传部、统战部、市民委拟命名阿鲁科尔沁旗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等一批单位为“全市第七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年12月23日至12月29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市民委反映。
-
邮箱: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