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特根,男,蒙古族,年3月出生,内蒙古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人,中共党员,年7月毕业于内蒙古蒙文专科学校编译专业。现任巴林右旗人民法院巴彦塔拉法庭庭长。
年3月获得“赤峰市法院系统办案能手”称号;年1月被评为“年度内蒙古生活报优秀通讯员”;年3月、年3月被评为在年度幸福巴林右旗建设“平安右旗”建设工作中被评为先进个人;年1月被评为年度全区法院办案标兵;年3月被评为“年度全市法院办案能手”;同年5月被评为“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先进个人;荣立年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个人三等功”;他多次被评为本院先进个人、公正高效好法官、优秀党员、优秀公务员等。
在日常的工作中,他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努力提高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坚持“公正、廉洁、为民”的核心价值观,忠实履行审判职责。每年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多件。自年11月至年11月期间审结各类民商事件,结案率为93%,无超审案件。
在审理每个案件中,他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办案原则,以力争实现“案结事了”为办案目的,做到便民、利民,以法官的良知与理性作为调解案件的出发点和归宿,用公心、善心和诚心去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和恩怨,从心理上减少当事人之间的诉讼对抗,受到当事人的好评和各级领导的肯定。他通过开展蒙、汉双语巡回审判,有效地发挥了人民法庭的机动性,缓解了偏远地区老百姓诉讼难的问题。
他时刻做到自重、自醒、自警、自励,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把廉政建设变成自觉行动,贯穿于日常工作始终,养成奉公守法,以清廉为荣的作风。严格执法、刚柔并济。带领团队人员齐心协力,出色地完成审判工作任务,并且各项考核指标均名列前茅。
他把对职业习惯的遵守当做一种事业追求,把核心价值观的树立当成一种职业信仰,坚持以诚以信待人,以理以法服人,以德以廉感人,用自己的言行维护着法律的公平正义,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
信息来源:政法委
编辑:任硕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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